浦口區2017年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實施素質教育,持續推進“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和后青奧時代學校體育、藝術工作,加強學校體育、藝術特色學校建設,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藝術后備人才,根據《關于印發2017年南京市中學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計劃和范圍的通知》(寧教體[2017]25號)、《南京市2017年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指導意見》(寧教體[2017]20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區2017年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強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嚴格過程管理。
(一)領導小組組成
組 長:任衛兵(區教育局副局長)
副組長:王永虎(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科長)
組 員:黃學龍(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副科長)
王 怡(區教師發展中心體育研訓員)
凌世貴(區教師發展中心美術研訓員)
袁愛國(南京市第十七中學校長)
張志榮(南京市河西中學校長)
(二)工作職責
1.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
2. 基礎教育科負責制訂招生工作方案,指導招生學校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專業加試工作方案和安全預案,督促學校做好專業加試的準備工作,加強加試過程的監督和管理,做好錄取名單的審核、上報工作;
3. 教師發展中心研訓員負責本學科專業加試的現場專業指導和巡考工作;
4. 招生學校按要求做好專業加試的準備、組織和錄取工作。
二、招生學校、招生項目、招生計劃和范圍
2017年浦口區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計劃和范圍
區 |
學 校 |
招生 項目 |
招生 計劃 |
招生 范圍 |
浦口 |
南京市河西中學 |
美術 |
120人 |
全市 |
南京市第十七中學 |
男足 |
5人 |
本區 |
|
女足 |
8人 |
本區 |
||
女子拳擊 |
4人 |
全市 |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體育特長生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小學畢業生均可報名:
1. 個人項目:小學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或小學階段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行政部門舉辦的正式體育競賽個人項目前三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2. 集體項目:小學階段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行政部門舉辦的正式體育競賽前三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 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并于網上報名前在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此類考生數量不得超過學校擬招收該項目特長生數量。
(二)藝術特長生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小學畢業生均可報名:
1. 小學階段參加由區級(含區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藝術類集體比賽(展演)項目獲一等獎以上者。
2. 有較高藝術素養、專業基礎和藝術特長,學習成績優良,并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此類考生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并于網上報名前在校園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此類考生數量不得超過學校擬招收該項目特長生數量。
四、評委選聘要求
聘請的評委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熱愛本專業工作,評判客觀公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 具備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3. 具有較豐富的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及較強的工作能力;
4. 能自覺遵守評判工作的各項紀律要求且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考試;
5. 身體健康,能夠參加評判工作的所有活動。
五、考點、考務要求及安全預案
1. 制定切實可行、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公開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加試工作方案和安全預案。
2. 報名和專業加試期間在校園網設立公示欄,必須向考生公示本校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專業加試工作方案、招生計劃、考生須知、考試流程、專業加試合格線、測試成績、咨詢電話和監督電話等內容。要進一步提高專業加試透明度,接受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的監督。
3. 加強對考生的管理,要求其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和考試規則,考生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進入考場內。
4. 各考場成績記錄人員必須仔細核對考生每項測試成績,并認真細致地填寫成績記錄單,嚴禁在成績記錄單上進行涂改,違者以作弊處理。
4. 體育類專業加試需現場告知考生成績,經學校仲裁組核對后,考生專業加試成績記錄單一式兩份,一份由招生學校存檔,一份在學校公示欄中張貼。
5. 嚴格按照規定時間組織專業加試,按類別按項目將全部考生的專業加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名,并在學校公示欄、校園網進行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時間上報。
6. 成立由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校務委員會委員和專家組成的月出生專業加試仲裁組(不少于5人),全權負責處理解決考試過程中發生的爭議事宜。在形成仲裁決議時,必須由仲裁組全體成員簽字確認,認真做好文字記錄,確保發生的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六、專業加試時間安排
4月26日,招生學校上報招生簡章至區教育局(招生簡章必須明確報名條件、招生項目、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專業加試項目、專業加試合格線、錄取辦法、相關時間節點、咨詢電話、舉報電話),并在校園網公布。
4月27日前,完成對考生材料的初審,對不能提供相關證書但確有潛質的部分考生完成學校初步面試。
4月29-5月3日,對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相關信息在校園網公示。每個考生注明姓名、畢業學校、學籍號、擬報考項目、資格審查(提供考生專業加試相關最好的成績證明,如系參加招生學校第一輪面試,須公布面試成績)。
5月12日,招生學校將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考生特長成績證明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后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
5月13日-5月14日,考生領取專業加試通知書。
5月20日,專業加試。
5月22日-5月26日,各招生學校在校園網公示考生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考生名單。公示期5天。
5月24日,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錄像報市教育局。
5月31日-6月1日,各招生學校登錄市招辦招生系統錄入錄取名單,區教育局審核打印招生名冊。
6月2日,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
七、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一)專業加試
1. 加試時間:5 月 20 日。
2.加試地點:在填報的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形式的考試。
3.美術類的繪畫、書法考試必須采用書面試題形式進行,體育類和美術類特長生專業加試必須采取全程現場錄像形式記錄專業加試情況,保證錄像清晰,聲音清楚,以備核查。錄像原始資料一式兩份,一份于5月24日前報市教育局,一份由學校保留至2017年底。錄像不得人為剪輯。
(二)錄取
1.招生學校完成加試工作后,于5月31日至6月1日期間登錄網站(網址:https://www.njzb.org)錄入錄取名單,并上報區教育局審核。
2.區教育局審核后,統一打印審批后的錄取名冊,于6月2日前分別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
3.各招生學校經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并在校園網、學校公告欄同步公示如下內容:
(1)義務教育階段招收特長生的政策、特長生招生工作流程、專業加試合格線和市教育局審批下達的招生項目、計劃;
(2)專業加試結果,包括入學登記號、姓名、性別、小學畢業學校、測試項目、測試成績等。
公示期均不少于5日。
4.被錄取的體育、美術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電腦派位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八、有關考試工作要求
1. 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教育局制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招生紀律意見,加強對特長生招生工作組織管理。嚴格貫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7】1號)要求,初中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嚴格過程管理。各招生學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公開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加試工作方案和安全預案,并于4月28日前將上述方案上報區教育局,經審批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提前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加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 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各招生學校要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有序進行。
3. 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費用。
4. 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招生學校要采取措施,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違反招生規定的工作人員,將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九、投訴監督電話
區教育局投訴監督電話:(025)58880629
南京市浦口區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