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京鼓樓區小升初最新政策
(一)公辦初中招生
1.招生對象
具有本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其中,在區內小學就讀的具有本區戶籍的應屆畢業生由各小學組織升學報名;跨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南京市跨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登記通知單》、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等有關材料,到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升學登記手續。
2.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且持有者僅為畢業生的法定監護人)、實際常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在施教區初中入學。原則上在初中招生戶籍審查認定工作開始的一年前須辦理好上述相關手續,并實際居住。每套住房原則上只安排一名學生在施教區初中就讀(多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屬下面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同時符合其它正常入學條件的,也可在施教區初中就讀:
①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現役軍人、務農、外地戶口或出國定居等情況的;
②父母離異,畢業生的戶口隨法定監護人(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畢業生的戶口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的;
④畢業生的戶口隨父母戶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處,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并實際常住、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2)戶籍審定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原住在我區的畢業生,其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安置或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已安置或重新購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證明和有關材料,由安置或新購房屋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等其它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3.公辦初中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入學
依據《南京市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8] 3號)文件精神,繼續推行熱點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全區初中新生統一報名登記結束后,根據初中招生計劃及新生報名情況,確定并公布有空余學額的熱點公辦初中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如有參加電腦派位意愿,于6月10日至11日申請填報電腦派位志愿表,逾期不報名的不得補報。在區內各小學就讀的在現就讀小學填報,跨區就讀的到登記報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填報。學生只能在規定招生范圍內的民辦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和區內熱點公辦初中校中選擇一所學校填報電腦派位志愿表。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區內熱點公辦初中電腦派位。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非南京市戶籍、在寧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本區實際居住滿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方可提出就學申請,并在就讀的小學進行登記,登記時間為6月中旬(具體時間由就讀小學通知),登記時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雙方在本區居住滿一年的居住證;
(3)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個人繳納南京市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且無補繳、無中斷;或經工商部門頒發的滿一年的在寧有效營業執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規定正常經營,無中斷;
(4)符合流入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如獨生子女證等);
(5)就讀本區小學的學籍卡(含全國學籍號)和小學生素質報告書。
符合以上條件的隨遷子女,待我區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學位派定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指定公辦初中接受義務教育,不參加電腦派位報名。
5.政策照顧對象入學
依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對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鼓樓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
6.初中學籍認定
各初中學校依據區教育局審批的新生錄取名冊,按照省市相關學籍管理規定認定初中學籍。
(二)民辦初中招生
依據《南京市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寧教[2018]3號)文件精神,民辦初中學校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不得超計劃招生。當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行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2018年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仍為2:8。各民辦學校的招生方案需報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三)初中特長生招生
經省教育廳批準的相關初中學校可按規定招收體藝特長生,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名義招生。特長生招生依據南京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執行。被錄取的體育、藝術類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電腦派位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三、招生日程安排4月20日(周五)前,區教育局完成對各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材料的審核備案工作;
4月20日至21日(周五、周六),跨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登記;
4月23日(周一)至5月4日(周五),民辦學校完成報名登記等工作;
4月27日(周五),各公辦初中張貼施教區通告;
5月3日(周四)至5日(周六),體育、藝術特長生報名;
5月19日(周六)上午,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加試;
5月25日(周五),公布實行電腦派位的公辦熱點初中名單和電腦派位計劃;
6月10日至11日(周日、周一),應屆小學畢業生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6月20日(周三)前,民辦初中完成招生面談工作;
6月23日(周六)上午,民辦學校和區內熱點公辦初中校電腦派位;
6月24日(周日),開通網絡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8月10日(周五),初中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公布新生名單);
9月30日(周日)前,各校完成新生學籍注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