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戶政策延期三年 4類人才可直接落戶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發布《南京市人才落戶實施辦法(暫行)》,2021年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
2021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發布《南京市人才落戶實施辦法(暫行)》,2021年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赌暇┦袘艏疁嗜牍芾磙k法實施細則(試行)》《南京市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和《關于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與實施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戶口遷入南京市城鎮地區: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45周歲以下本科學歷畢業生(含同等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畢業生;
(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四)具有三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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